

為切實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相關規定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規范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單位實際,特編制《曾都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為公眾依法獲取政府信息提供指引。
一、主動公開有關事項
(一)公開范圍
根據《條例》規定,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除涉密等不應公開的信息外,我局主動或依申請公開下列各類政府信息:
1.機構信息。包括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領導、工作機構設置及職能;
2.人事信息。包括人事任免及公開招聘等信息;
3.政府規章。以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名義制發的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或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規范性文件;
4.城鄉規劃。包括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
5.規劃計劃。包括年度工作計劃等;
6.行政權力運行。包括權責清單、辦事服務和辦理結果等;
7.財政資金。局年度財政預算、決算、“三公”經費、政府采購及工程招投標信息等;
8.重大建設項目和公共資源配置信息。包括土地供應計劃、集體土地征收和土地出讓相關信息等;
9.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信息。
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查詢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曾都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編制了《曾都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信息公開指南》,并在曾都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lyttdiban.com/)公布。
(二)公開形式
對于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開:?
1.曾都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網址:http://www.lyttdiban.com/。
2.通過政府公報、新聞發布會和報紙、廣播、電視等公共媒體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3.通過檔案室查閱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檔案信息;
4.現場公開。在項目現場公開管理審批的有關信息,如建設項目現場張貼規劃批前公示公告、建設項目總平面設計方案等。
5.其他便于公眾獲得信息的方式。
(三)公開時限
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公開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有關事項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申請人可向本單位申請領取或自行復制《曾都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信息公開申請表》(見附件),也可在曾都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下載電子版本。
申請人可以通過以下3種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申請人提交信息公開申請應當一事一申請,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提出申請:
1.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向曾都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現場提出申請。申請時,應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如有委托申請的,應當提交相關委托手續)。
2.信函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收信人欄應寫“曾都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如填寫為其他行政機關名稱的,以實際流轉至曾都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之日為申請提交日。
3.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本機關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能夠當場答復的,將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確需延長答復期限的,延長時間不超過20個工作日,并提前告知申請人。
辦理申請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時,如需征求第三方或者其他機關意見,征求意見期間不計入答復期限。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規定期限內答復申請人或者向申請人提供政府信息的,期限中止。中止時間不計算在前款規定期限內,障礙消除后期限恢復計算。期限的中止和恢復,將向申請人書面說明。
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責任股室為局法規和執法監督股,各股室(直屬單位)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機構。辦公地址:湖北省隨州市青年路196號曾都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辦公時間:8:30—12:00,14:30—17:30(節假日及調整工作時間除外),聯系電話:0722-3223128,郵政編碼:441300,傳真:0722-3235284,電子郵箱:zdqzrzyhghj@zengdu.gov.cn。
四、收費
《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行政機關可以收取信息處理費。本機關依照相關規定收取信息處理費,收費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及湖北省財政廳、省發改委《關于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有關事項的通知》的規定執行。
五、申訴監督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曾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舉報投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向曾都區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復議或向曾都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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