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什么叫聯合驗收?
聯合驗收充分運用“多測合一”的成果,堅持“誰審批、誰監管、誰驗收、誰負責”和“統一時間、集中組織、一次驗收”的原則,由工程建設單位申請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共同實施聯合驗收。通過聯合驗收,減少建設單位多頭申報、各部門多頭分驗,加快工程竣工驗收速度,促使建設項目早日投入使用,創造效益。
二、聯合驗收的驗收事項包括哪些?
事項包括:
(一)規劃條件核實
(二)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或備案抽查
(三)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驗收備案
(四)建設工程城建檔案驗收
(五)防雷裝置竣工驗收(特定項目)
三、聯合驗收的時限是多久??
聯合竣工驗收階段總時限為12個工作日(不包括職能部門資料補充審查工作時間和建設單位現場驗收整改時間),其中職能部門提出預審意見2個工作日,現場驗收4個工作日,驗收意見反饋1個工作日,整改復查2個工作日,辦理結果告知1個工作日,竣工驗收備案2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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