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條??根據《隨州市曾都區機構改革方案》和《中共隨州市曾都區委、隨州市曾都區人民政府關于隨州市曾都區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曾都區商務局曾都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第三條??曾都區商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政府國內外貿易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并根據我區情況制定全區國內外貿易發展戰略以及具體政策措施和實施辦法。
(二)研究提出并指導全區流通體制改革,負責執行商品市場管理的政策,協調指導商品市場發展;協助相關部門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制訂和實施商品市場建設規劃;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促進全區現代商品市場體系的建立和完善。
(三)參與擬定全區商貿、物流和服務業的有關規范性文件,制定相關實施細則,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
(四)指導全區各類企業的進出口工作;負責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備案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規和合同、章程的情況。
(五)研究擬定全區飲食業、旅店業等服務業發展的政策和措施,指導、協調管理全區服務貿易工作。
(六)組織并指導企業執行國家有關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協助有關部門進行產業損害調查、應訴及相關工作。
(七)負責全區電子商務工作。貫徹執行國家電子商務相關標準和規范;擬訂全區電子商務發展規劃、運用電子商務開拓國內外市場的相關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推動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建設。
(八)負責商務領域法律、法規和規章明確由商務行政主管部門行使的執法檢查、行政處罰和12312舉報中心工作。
(九)指導歸口管理單位的企業改革、安全生產、穩定工作。
(十)負責指導全區商務行業的聯合會、協會、學會等社團組織工作。
(十一)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四條?曾都區商務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局機關政務信息,會議組織、黨政事務、文電運轉、文書檔案、公章使用、年鑒和史志編撰等各項工作;擬訂局機關相關工作制度和綜合性文件的起草,牽頭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工作;負責黨政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落實與信息反饋和電子政務及網絡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與管理;負責局機關固定資產管理、維修及辦公用品發放工作;負責局機關對外聯絡、接待相關信訪工作;負責本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
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負責勞動人事和檔案管理、各類保險及相關統計、報表工作;負責機關的后勤保障工作。
負責機關黨務、紀檢監察、宣傳、意識形態、群團組織及其它社會性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對臺、僑務、統戰的有關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干部工作。
(二)內貿股
指導和推進國內貿易領域流通體制改革;研究擬訂全區商貿領域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擬訂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商品儲備計劃;按照有關規定,對批發、零售、餐飲、住宿等行業進行指導和管理;按照有關規定,對成品油等重要商品流通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協調全區服務貿易工作,擬訂相關管理辦法,牽頭組織實施;指導歸口管理單位的企業改革、安全生產、穩定工作。研究擬訂全區商品市場建設管理的有關政策;協調指導商品市場發展,培育和完善商品市場體系;指導城市商業體系建設,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按有關規定,對拍賣、舊貨流通、再生資源回收等行業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報廢汽車管理工作;承擔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工作,負責對本單位重大執法決定進行法制審核;負責全區商務系統統計管理工作。
(三)外貿股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相關法律、法規。負責全區對外經貿的協調、管理,參與制訂外貿發展規劃和相關的政策措施;負責開拓國際市場工作;指導企業進出口的經營管理;指導企業參加招投標工作;指導協調外商在我區設立常駐機構的管理,負責聯系各進出口商會;指導協調我區在境內外舉辦的進出口商品的交易會、展銷會、洽談會等活動;負責進出口貿易的統計工作。
指導和管理全區外商投資工作。研究、分析全區外商投資情況并上報動態和建議;擬訂和執行鼓勵外商投資政策措施;負責國家規定的鼓勵類產業項目的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管理工作;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合同、章程的情況,并協調解決有關問題;負責外商投資統計工作;負責外商投訴協調工作;組織并協調相關部門對外商投資企業進行聯合年檢;承擔全區重大外商投資項目對接及簽約項目跟蹤落實工作;協調港、澳、臺商投資管理工作;指導外商投資企業協會的工作;檢查招商投資協議執行情況。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對外經濟合作政策,參與擬訂全區對外經濟合作發展規劃,擬訂并組織實施年度計劃;依法管理和監督全區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和設計咨詢等業務;擬訂公民出境就業管理辦法,牽頭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相關工作;審核區屬企業對外投資開展業務(除金融企業外);負責全區服務外包相關工作;負責聯合國有關機構、友好國家及國際化民間組織對我區提供多邊、雙邊無償援助項目的組織協調工作。
第五條?曾都區商務局行政編制5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1名。
第六條?本規定由區委(區委、區人民政府)負責解釋,具體工作由區委辦公室(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商區委編辦承擔。
第七條?本規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
本規定的調整由區委編辦按規定程序辦理。
(四)直屬事業單位設置
隨州市曾都區商貿服務中心,為區商務局所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核定編制6名。
主要職責:區商貿服務中心主要負責為中小商貿流通企業提供市場開拓、投資融資、科技運用、管理創優、信息咨詢、文化創建等相關服務。
負責人:黃杰
辦公電話:0722-3062725
辦公地點:區政府人大樓五樓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公休日除外,季節性辦公時間調整見公告)
三、負責人及聯系方式
負責人:袁軍
辦公電話:0722-3062725
辦公地點:區政府人大樓五樓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2:00?2:30-17:30(公休日除外,季節性辦公時間調整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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