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完善內部治理體系。教聯體黨組織要按照黨組織隸屬關系和辦學實際,加強對成員學校、分支機構黨建工作的領導和指導各教聯體應制定中長期發展規劃和階段性建設行動計劃,凝聚發展共識,明確發展路徑,共謀發展愿景,培育辦學特色;應制定內部管理規則,指導和規范成員學校辦學行為,明晰成員學校的責、權、利。融合型教聯體要賦予單一法人或總負責人管理權限對教聯體內部事務進行統籌管理,實現內部管理一體化、教師發展一體化、教學研究一體化、考核評價一體化、文化建設一體化。教聯體成員學校應按規定加強學籍管理工作,嚴禁以聯合辦學等名義違規招收借讀生、掛學籍跨校就讀。
2.建立成長溢出機制。將教聯體作為不斷提升學校辦學水平、不斷培育釋放新優質教育資源的孵化器和平臺。充分發揮核心學校的輻射帶動作用,尊重各成員學校的主觀能動性,增強薄弱學校自身造血機能,使其逐步成長。發揮教聯體溢出效應,鼓勵教聯體成員學校達到一定條件后,作為牽頭學校另行組建新的教聯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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